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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
2025-05-23 76

《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第九条提出:“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统筹大湾区临床试验资源,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所协同发展,构建国际化临床试验网络体系。加强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联动,推动临床试验规则与国际接轨。引导市内临床试验机构加入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国际化临床试验网络体系。优化市内临床试验院内流程,争取将临床试验启动前机构内部整体用时压缩至25周内。支持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减免临床试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医学科学院、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


深圳医学科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落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创中心 A 栋 502、503,与香港园区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所已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一所一中心”共同打造临床试验协作平台。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优势,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床试验一站式服务平台。主要举措如下:一是推进建立研审联动机制。推进国际临床试验中心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和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简称三中心)建立协作机制,探索研审联动、评审前置指导、跨境试验协同提速,加快创新药、器械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提高医药企业创新药研发效率,助推产品快速上市。二是推动接轨国际标准,提升跨境试验竞争力。探索建立临床试验机构的能力认证,对 ICH-GCP 合规性分级最高机构提供受审评绿色通道。设立大湾区跨境临床试验协调中心,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跨境方案设计、多中心监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和注册申报等一站式服务,打造跨境临床试验服务枢纽。


如下为《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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